证券时报记者 刘灿邦
跟着新媒体的鼓起,不少企业成立了新媒体运营团队,以便更好地宣传企业形象。然则若何让新媒体宣布的信息不触及信息披露红线?若何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平、公开成为企业宣传新的挑衅。
近期产生的两起事宜激发市场存眷,一是微信"大众,"号“柳钢报”一篇文┞仿披露,1至8月份,柳钢利润大年夜增,总额达13.08亿元;二是微信"大众,"号“墨希科技”宣布了公司与一些企业袈溱显示范畴合作的消息。两条消息均激发与之有接洽关系的上市公司股价大年夜涨。
在笔者看来,是否对投资者断定上市公司的价值构成本质性影响,可以作为界定上述两类信息的标准。在这一标准下,碰到对市场可能产生本质性影响的信息,新媒体发声更要根据有关准则,慎之又慎。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监管最核心的问题之一,凡是与上市公司临盆经营晃荡等有关的重大年夜事项,均应按照规定的时光、情势以及渠道来披露;除此之外的信息,上市公司可以在司法律例框架下,根据自身的须要进行披露。这两点构成了不合的两类信息披露的根本准则。
事实上,企业的微信"大众,"号往往被作为内部人员以及部分存眷该企业的外部人员的信息获取平台,面向的人群不具有广泛性。如不雅企业袈溱微信"大众,"号宣布的信息超出了上述标准,就构成了对一部分人披露而对另一部分人不披露,对不知情的投资者不公平。
新媒体宣布与上市公司相干信息,更要谨防触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红线。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宣布的重大年夜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消息宣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情势代替信息披露或泄漏未公开重大年夜信息。
今朝,证券市场正在深刻推动法治化扶植,对于因披露欠妥导致的相干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情况,一方面要思虑信息传播渠道产生的新变更对信披轨制的新请求;另一方面,要加强依法披露意识,及时自查自纠,梳理内部披露渠道,进步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