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家!公募基金介入港股通新细则:已成立产品1个月内完成合同修改,“知足请求”的投研人员6个月内到岗!不然……
中国基金报记者方丽
上周三(6月14日),中国基金报独家报道了监管层下发《经由过程港股通机制介入喷鼻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以下简称《审核指引》)、规范公募基金介入港股的消息(详文请戳)。时隔一周,环绕该指引的后续落实又有了新进展!
基金君今日独家获悉,某证监局本周向辖区公募基金治理人宣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经由过程港股通机制介入喷鼻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基金产品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个中对存量的沪港深基金有了新的规定,尤其指出老的沪港深基金要在一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知足请求”的投研人员6个月到岗。
大年夜这则通知的内容看,主如果为了落实上周证监会宣布《审核指引》开展的后续工作。
一、已获批文但未募集的介入沪港通交易基金:发行前需修改相干司法文件
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于已批复尚未进行募集的介入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辖区基金治理人在产品发行前应实施蹦更注册法度榜样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定、招募解释书(包含调剂基金投资港股的比例、 涉及基金名称调剂的应当修改基金名称、完美信息披露内容)等司法文件,配备相适应的人员。
不相符上述请求的,不得启动产品的募集发行。
业内人士分析:沪港深基金是介入港股通交易的主流基金产品。据统计,本年以来获批的沪港深基金达到59只,个中很大年夜部分临时都没有进入募集,也意味着这批基金要赶紧修改合同,才能进入发行。
二、对于已成立运作的介入港股通交易的基金:1月内完成合同修改“知足请求”的投研人员6个月内到岗
对于已成立运作的介入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该证监局的《通知》规定辖区基金治理人应落实以下请求:
指数型基金,根据标的指数港股权重的不合,人员配备参照上述监管请求履行。
1、按照《审核指引》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干请求及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定、招募解释书等司法文件,完美信息披露相干内容。
对于基金名称带有“沪港深”等类似字样且港股投资比例下限为零的股票型及混淆型基金,基金治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解释书的明显地位进行特别风险提示,重要内容包含:基金名称仅注解基金可以经由过程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产生较大年夜的调剂,存在纰谬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基金治理人应当在《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查对基金合一致司法文件的修改完美工作,并立案。
2、参照《审核指引》关于人员配备的相干请求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配备相适应的投资治理人员,确保人员到位。
基金君第一时光和大年夜家看一下《通知》的重要内容:
基金投资港股的最大年夜比例达到非现金基金资产80%以上(含)的(投资比例为0-95%的灵活设备混淆型产品),基金治理人应配备不少于2 名具有2 年以上喷鼻港市场投资治理相干经验的人员(至少1 名为基金经理);
基金投资港股的最大年夜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的,基金治理人应配备不少于1名具有2年以上喷鼻港市场投资治理相干经验的基金经理或者相干投研人员。
基金治理人的人员配备未在规按刻日内到位的,应暂停相干产品的申购。人员配备情况相符前提后方可持续开放产品的申购。
3、辖区基金治理人及发卖机构对介入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的宣传应当客不雅、精确,如实反竽暌钩基金产品特点,周全披露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
业内人士分析:这一规定是通知的重头戏,重要规范存量基金产品。对于投研人员在6个月内知足请求可能是对存量沪港深基金有些影响的处所,此前不少沪港深基金的投研人员没有或者较少喷鼻港市场投资经验,将来可能会出现这类基金改换基金经理,或者基金公司紧急雇用的情况。
三、已募集未成立的沪港深交易也需相符规定
2、针对港股通交易的投资决定计划流程;
对于已经开端进行募集且尚未成立的介入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待基金成立后,该证监局请求辖区基金治理人应按照已成立运作基金产品的监管请求履行。
业内人士分析:这个通知是针对三类情况做出更为过细的规定,也意味着,只如果介入港股通交易的新老基金都要知足《指引》规定。这或许会对市场有些影响,基金君用WIND数据计算今朝沪港深基金一季度末范围跨越700亿元。而此前很多沪港深基金持有港股的比例面对调剂,再加上陆续成立的沪港深新基金范围在百亿之上,可能会稀有百亿级资金在将来构造港股。
温故知新: 上周宣布的《经由过程港股通机制介入喷鼻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
3、基金经理及相干投研人员是否具备喷鼻港证券市场投资治理经验的解释。
一、材料请求
基金治理人申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介入港股通交易的,除提交惯例公募基金注册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解释材料:
1、针对港股通交易的授权治理轨制;
二、产品名称及投资比例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治理办法》关于基金名称的规定,对基金名称作出如下请求:
1、基金名称如带有“港股”等类似字样,应当将80%以上(含)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2、80%以下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基金名称不得带有“港股”等类似字样,港股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跨越股票资产的50%。
3、指数型基金,基金名称可根据标的指数名称定名。
三、人员配备
80%(含)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基金产品,基金治理人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2年以上喷鼻港市场投资治理相干经验的人员(至少有1名为基金经理)。80%以下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基金产品,基金治理人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具有2年以上喷鼻港市场投资治理相干经验的人员(基金经理或者相干投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