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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17-12-12 13:51:59来源:
摘要
凤凰网财经讯12月12日,据中国履行信息网通知布告显示,贾跃亭因违背家当申报轨制,未全部实施生效司法文书肯定的义务,被列入掉信被履行人,该案宣布

凤凰网财经讯12月12日,据中国履行信息网通知布告显示,贾跃亭因违背家当申报轨制,未全部实施生效司法文书肯定的义务,被列入掉信被履行人,该案宣布时光为12月11日。

贾跃亭未实施生效司法文书肯定的义务包含以下内容:

一、向安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付出初始交易金额人平易近币4.621亿元。

二、向安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付出利钱4149847.77元。

四、向安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付出履行证书公证费人平易近币1426046元,律师费人平易近币2 560000元。

三、 向安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付出违约金,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了债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6月27日为9098872.03元。

材料图

法律顾问:北京开创律师事务所(郭仲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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