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时光:2017-12-14 来源:吉证监决〔2017〕14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经查,你行分担基金营业的部分负责人无基金大年夜业资格,不相符《证券
时光:2017-12-14 来源:
吉证监决〔2017〕14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经查,你行分担基金营业的部分负责人无基金大年夜业资格,不相符《证券投资基金发卖治理办法》第十条第四款“公司重要分支机构基金发卖营业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大年夜业资格”的规定。
现请求你行对上述问题进行改┞俘,痊愈2017年12月2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申报,我局将视整改情况采取后续办法。
如对本监督治理办法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平易近法院提告状讼。复议和诉讼时代,上述监督治理办法一向止履行。
凤凰网财经12月15日讯,近日,吉林省证监局通知布告称,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基金负责人无基金大年夜业资格,责令其改┞俘。
关于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采取责令改┞俘办法的决定
吉林证监局
2017年12月8日